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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促进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工信规〔2023〕292号),《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23〕5号)、《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0〕9号)有关规定,规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的组织实施,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研究起草制定了《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操作规程》)。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现就《操作规程》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2月19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116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yzhlydlc@gxj.sz.gov.cn。
特此通告。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17日
附件下载:附件1-2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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