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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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委托,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依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提供的2023年第一批至第四批通过认定名单(附件1)发放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请附件名单中的企业按照以下要求领取证书: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模板);
(二)提供领取证书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并提供手机号码(加盖公章);
(三)若企业名称已发生变更,与证书名称不一致的,同时提交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出具的“变更(备案)通知书”)。
地址:深盐路2088号盐田区行政中心大楼区科技创新局创新促进科(618办公室)。
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附件名单“所在区”以企业申报国高时系统填报的注册地址为准。若企业目前的注册地在盐田区却不在名单内,请联系原所在盐田区科技创新局领取证书;若企业已迁出盐田区但在名单内,请到盐田区科技创新局领取。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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