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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田区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赋能高质量发展的及若干措施》(福委字〔2023〕3号)的规定,经审核研究,拟对靳超、刘丹、杨雯莉及宋佳怡等4人发放奖励(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2月4日(5个工作日)。
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地址:福田区福民路区委办公大楼2007室)。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并提供联系方式。
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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