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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获奖企业(团队):
2023前海粤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已于2023年12月圆满落幕。根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前海规〔2020〕3号)、《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就业创业发展的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深前海规〔2023〕7号),以下简称《十二条措施》),现就2023年青创大赛奖励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请各获奖企业及团队(详见附件1)做好准备:
1.受理方式:线上集中受理。
2.申请时间: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29日。
1.比赛结束阶段:2023前海粤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团队;
2.在前海设立企业阶段:获奖企业、团队在前海合作区设立的企业(注册前海企业应由获奖项目成员作为企业股东之一,且企业经营范围与参赛项目内容保持业务领域一致或相近)。
1.资助材料清单:
序号 | 基本材料 | 是否需要盖章 |
1 | 《港澳青年在前海就业创业资金申请表》《承诺书》(见附件2) | 是 |
2 | 分赛区/总决赛获奖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公示名单等) | 否 |
如已在前海设立企业,还需提供前海企业相关材料: | ||
1 | 办公场地购置合同或其他场地使用证明文件或产权证扫描件 | 是 |
2 | 企业营业执照、非法人组织登记证书或其它资质证件扫描件 | 否 |
3 | 2023年纳税证明(2024年设立机构提供2024年纳税记录证明文件) | 否 |
2.材料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的,非空白页(含封面)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多页需盖骑缝公章(未设立企业的团队组获奖项目免予盖章);
(2)申报材料所提扫描件,是指原件扫描件;
(3)除上述材料以外,如前海管理局要求的,申请主体需根据要求提交对应证明材料。
(一)材料提交
申报主体登录前海企业服务一体化平台。由“领补贴”专区进入港澳青年政策模块,线上提交材料。
(二)受理审核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按照《十二条措施》及本申报指南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6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结果公示。
(三)公示
审核结果在前海管理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前海管理局提出书面异议。前海管理局应当对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异议成立的,对事项进行公示;异议不成立的,告知异议对象。
(四)拨付资金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将要求申报主体提供请款材料,并在收齐请款材料后进行资金拨付。扶持资金直接拨付到申请单位指定账户。
(一)前海管理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为企业代理专项资金扶持计划项目申报事宜。请相关机构自主申报。前海管理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局和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前海管理局举报。
(二)本申报指南及其他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前海管理局负责解释。
(三)申报主体通过伪造、编造申报资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获取资金扶持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扶持资格;已经获取奖励的,对奖励金及利息予以追缴;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4年2月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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