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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老字号守正创新发展,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3〕181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入库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商务建函〔2023〕213号)等文件内容,我局将启动2024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粤港澳大湾区老字号(文化)博览会项目申报工作。
请按照《深圳市商务局2024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粤港澳大湾区老字号(文化)博览会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规定的申报条件、支持内容和支持标准、申报材料、受理时间等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开展申报。我局将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审核。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商务局2024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粤港澳大湾区老字号(文化)博览会项目申报指南
深圳市商务局
2024年2月4日
附件:深圳市商务局2024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粤港澳大湾区老字号(文化)博览会项目申报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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