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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现将光明区2023年第二批脑科学与类脑智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项目拟资助企业名单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9日至2024年2月21日,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光明区科技创新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要求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单位: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创新综合部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公共服务平台5楼562室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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