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商务局关于2023年瞪羚品牌拟认定名单公示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4-02-20 10:16:05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商务局瞪羚品牌认定办法(试行)》(深商务规〔2022〕11号)、《深圳市商务局2023年瞪羚品牌申报指引》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现将2023年瞪羚品牌拟认定名单在深圳市商务局网站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申报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2楼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

2024年2月19日

  附件:2023年瞪羚品牌拟认定名单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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