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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单位:
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总部经济及上市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相关规定,现开展2019年福田区上市企业发展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支持对象
适用于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在福田区的完成辅导备案、完成上市辅导、境内外上市的企业,上市后备企业、上市服务机构,经区政府同意开展上市相关专题活动的主办方。
二、支持项目
(一)企业上市-购房支持(结转项目)
1、项目说明:上年度1月1日后,对上市企业、完成上市辅导企业在福田区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获得支持的办公用房5年内不得对外租售,否则需返还已拨付的产业扶持资金。
2、支持额度:按实际购房价格最高10%,给予不超过3000万元的支持,分三年支付。
三、联系方式
递交材料地点: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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