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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深圳市龙华区实施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战略的若干规定》(深龙华府办规〔2023〕4号)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龙华区2023年标准化战略资助工作,综合考虑材料初审、专家组评审、重复资助与信用查询、行政处罚、投诉举报以及相关重要事项复核等情况,形成了龙华区2023年标准化战略拟资助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月26日至3月1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事项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规定时间未向我局提交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提交异议材料、说明理由,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单位提供的书面异议材料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供的书面异议材料应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并写明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拟资助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龙华大道6201号龙华市场监管局411办公室。
附件:龙华区2023年标准化战略拟资助项目汇总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
2024年2月26日
相关附件下载:龙华区2023年标准化战略拟资助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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