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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莞市“倍增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1〕174号)文件精神,经过印发申报通知、项目申报、网上初审、第三方审核、征求部门意见等流程,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详见附件)符合资助条件。参照《东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资金拟资助计划公示。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信局提出,并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提供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8日至3月5日
受理单位: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融资促进科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68号塞纳城市嘉园二楼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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