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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拓展产业发展空间,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对《深圳市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管理规定》(深府办规〔2019〕6号)进行修订,起草了《深圳市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现就《深圳市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4年3月29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606室(邮编51803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tdlyc@pnr.sz.gov.cn。
附件:1.深圳市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市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28日
文档附件:
附件1.深圳市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深圳市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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