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8565668281(微信同号)
申请专利时不幸被驳回了,但是又不想辛苦研发的专利技术被白白浪费,从而丧失专利权和即将到来的商业价值,这时该如何补救?是否还有挽回的余地?专利被驳回了先别急,还有挽回途径,那就是向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专利复审是指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给予申请人的一条救济途径。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权启动专利复审程序,而且必须在接到驳回通知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复审请求进行受理和审查,并作出决定。复审请求案件包括对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程序中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而请求专利复审的案件。
提出复审请求→复审立案→前置审查→复审合议审查→复审决定。
1.复审的适用情形:仅适用驳回申请的决定。
2.复审请求人: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且需全体申请人共同提出。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出。
3.提出复审请求的时间:专利申请人在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复审请求并缴纳复审费。
4.复审请求的费用:发明专利复审费1000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复审费300元,按照《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符合减缴条件的单个申请人的减免比例为85%,符合减缴条件的两个以上申请人的减免比例为70%。
5.复审决定:复审委如果撤销驳回决定,案件会返回原实审部门,继续进入实质审查程序,实质审查后申请可能被授权,也可能再次被驳回。
专利复审程序是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给予申请人的一条救济途径。巧妙利用针对驳回决定的复审程序,经过复审意见陈述、修改明显错误等可消除原申请缺陷,再经实质审查后已经驳回的申请可能被授权。
[ 返回首页 ]
上一篇: 专利申请的3大雷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