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8565668281(微信同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区关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促进我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深圳市龙岗区总工会联合开展2024年龙岗区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单位应当为依法设立并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好的项目支持平台和相关活动组织经验,具有较强的竞赛组织实施、宣传推广、应急处理和技术支持等能力;
(二)组建不少于4人的办赛工作团队,并有一名专职人员全程负责项目组织工作;
(三)在龙岗辖区范围内有竞赛项目所要求的场地、设施、设备、耗材等硬件资源(含赛前培训);
(四)诚信守法信誉良好,近5年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一)聚焦广东“三项工程”、龙岗区“11+2”产业集群发展、高技能人才培育等需求,紧贴龙岗区政策导向和产业发展导向;
(二)技术含量高、通用性强、从业人员多、影响面较大、发展较迅速,或在本行业代表前沿技术的标志性职业(工种);
(三)原则上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已颁布的职业(工种)以及之后由国家公布的新职业(工种);
(四)项目应结合生产和服务工作实际,以考核操作技能为主要内容。
(一)《2024年龙岗区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申报表》(附件1);
(二)《2024年龙岗区职业技能竞赛XX项目技术文件》(附件2);
(三)《2024年龙岗区职业技能竞赛XX项目预算表》(附件3)(申报项目已有财政资金支持的,可不填写);
(四)《诚信承诺函》(附件4);
(五)申报机构资质证明,提交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验原件,资质证明含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三证合一的可提供一份);
(六)其他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等)。
上述第一至第四项材料需一式七份,双面打印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须粘贴项目申报表首页)并加盖骑缝章密封。第五至第七项材料一式一份,现场提交,无需密封。
时间:即日起至3月20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616室;
(一)请仔细阅读申报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每家单位只能申报1个项目;
(二)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申报单位自行备份;
(三)竞赛项目经龙岗区人力资源局、龙岗区总工会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后不可更改,无故不举办的申报单位列入黑名单,五年内不得承办我区职业技能竞赛项目;
(四)举办竞赛活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项竞赛活动的组织要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五)其它未尽事宜以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深圳市龙岗区总工会解释为准。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深圳市龙岗区总工会
2024年2月29日
[ 返回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