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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的有关规定,依照遵循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经自主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选等程序,产生2023年东莞市高新技术产品拟通过项目(共434项,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4年3月13日截止)。请各有关企业认真核对,任何企业和个人若对拟通过的产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协会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邮件至协会邮箱,否则恕不受理。
东莞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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