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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广东省2024年第一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4〕61号)要求,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请备案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机构或有意向申请增加评价范围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请在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前,按照要求向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本次遴选工作面向特定职业,不在目录清单内的职业不予受理。新申请机构通过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网站“评价机构备案申请”栏目进行提交,其中机构所属类型填“市(区)属机构”、申请备案地选“深圳市”。已备案为我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申请增加评价范围的,请将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sz_zyjndjrd@hrss.sz.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广东省2024年第一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工作的通知》的相关附件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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