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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实施2023年新一轮稳增长措施的通知》和《东莞市商务局2023年新一轮稳增长政策资金申报指南》等文件精神,拨付新一轮稳增长专项资金(境内参展项目)粤贸全国事项2023年度第九批资金申报项目3,759,419元。该批资金款项已于2023年12月底拨付,请相关单位收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新一轮稳增长专项资金(境内参展项目)粤贸全国事项2023年第九批资金审核表.xlsx
东莞市商务局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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