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和个人: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制定的科学性,我局于2024年2月5日至3月6日期间通过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就《光明区深港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收到2位市民反馈意见共2条,其中1条已采纳并修改完毕,1条已解释说明。现将社会公众意见征集及采纳情况(详见附表)予以公示。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3月15日
附件:《光明区深港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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