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示深圳市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地方初步审核情况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4-03-18 11:33:30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4〕2号),深圳市收到本地区逐级上报的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公司)、深圳开沃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沃公司)相关申请材料。其中,第一、第二类申报车辆,涉及比亚迪公司新能源汽车24278辆,补助资金52552.6547万元;开沃公司新能源汽车19辆,补助资金83.5万元。按照清算通知要求,我市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财务审查、资料审核和重点抽查,比亚迪公司24256辆新能源汽车、开沃公司19辆新能源汽车通过初步审核。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至3月21日。

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扶持项目异议、投诉及举报处置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3〕5号)第三、七、八条规定,拟支持单位对本单位公示内容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按规定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异议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扶持项目异议、投诉及举报处置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3〕5号)第三、七、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拟支持项目涉嫌违反或者不符合市级产业政策扶持项目管理规定和建设要求的,请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举报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扶持项目异议、投诉及举报处置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3〕5号)第三、七、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在市级产业政策扶持工作过程中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扶持管理规定,请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调查、处置的,请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投诉并提交有关材料。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15日

附件:深圳市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地方公示车辆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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