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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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促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深府办规〔202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强和规范深圳市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推动本市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深圳市科技创新局现对利用本市财政资金投入购置且单台(套)价值50万元(含)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开展2023年度开放共享服务情况统计工作,请各相关单位按要求如实填报。具体填报要求说明如下:
一、请各单位填写《深圳市2023年度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数据统计表》(见附件),并将盖章版扫描件与Excel电子版于2024年4月19日前发送至邮箱:irshare@szsoftwarepark.com。
二、统计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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