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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1号)、《深圳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保项目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20〕5号)等规定,按照规定程序并结合二次征信核查结果,我局拟对符合资助要求的项目续拨资金(资助名单和金额见附件1)。现将2024年项目资金续拨材料收取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请受资助的单位务必到市科技创新局业务系统的“企业统计-单位统计”中核对有关基本账户或结算账户信息,如果与首次拨款的账户信息不一致的,请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2.请认真核对银行账户各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避免造成银行退票。
附件1中受资助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受资助单位拨款办理人员及账户确认函(样本详见附件2)。账户信息务必与第一条“账户信息”的信息一致,资助金额请填写附件1中对应的“2024年拨付金额”。
2.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的收款收据(收据书写要求及式样详见附件2)。
3.办理拨款手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签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4.办理拨款手续人员公司身份的依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加盖公章)。
5.企业名称已发生变更,收款人名称与申请时企业名称不一致的,同时提交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变更备案通知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使用回形针装订,请在资料首页右上角用笔标注序号(名单中的序号)。
提交时间:请于3月27日18:00前确认账户信息并提交拨款材料。
拨款材料提交地址:深圳市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科技园南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C1综合服务楼3楼309)。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2024年3月21日
附件1:2023年度深圳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保资助项目资助名单.doc
附件2:市科技研发资金办理拨款须知(事后补助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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