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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商务局关于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商务规〔2023〕1号),支持贸易龙头企业发展,3月8日,深圳市商务局发布《深圳市商务局2024年贸易型总部企业申报指引》。请各有关企业认真准备,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申报,届时市商务局将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审核并进行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详细指引:《深圳市商务局2024年贸易型总部企业申报指引》(详见附件)。
二、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时间:2024年3月12日-2024年4月12日18:00;
2.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3月12日-2024年4月23日17:30。
三、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综合窗口。
罗湖区商务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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