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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更好地开展2024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深圳市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坪府办规〔2023〕1号)、《深圳市坪山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的通知》(深坪府办规〔2023〕2号)、《深圳市坪山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的通知》(深坪府办规〔2023〕3号)、《深圳市坪山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深坪府办规〔2023〕5号)有关内容,现印发《2024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备案指南(现代服务业篇)》及2024年度重点境外展览目录,并组织开展2024年坪山区现代服务业相关项目备案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深圳市坪山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第二十一条 支持企业开拓市场;
(二)《深圳市坪山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第十五条 支持专业会议和赛事发展;
(三)《深圳市坪山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第八条 支持提升区域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水平、第九条 支持使用银行贷款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升。
即日起至2024年4月16日止。
备案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填写和准备材料(备案对象、条件及材料详见附件1),并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
纸质版:按备案材料顺序装订(A4纸双面打印,加盖公章和骑缝章,一份),于截止日期前寄送至坪山区坪山大道5333号531B室。
电子版:word版、盖章扫描版各一份,按照“2024专项资金项目备案+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的方式命名并发送至邮箱。
备案单位应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拥有良好信用,一旦发现备案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核实后取消备案资格:
1.备案材料弄虚作假、存在隐瞒行为;
2.单位股权、法人等重要情况发生变动,不符合备案单位基本条件;
3.拒不履行备案单位工作义务,拒绝接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监督指导;
4.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被相关部门依法查实;
5.存在其他应取消备案资格的事项。
特此通知。
深圳市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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