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第一届中国国际供应链促进博览会资助类受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4-03-29 10:32:16

各有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第一届中国国际供应链促进博览会资助类操作指引》,我局拟于近期开展第一届中国国际供应链促进博览会资助类受理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第一届中国国际供应链促进博览会资助类

二、资助标准

对参加第一届链博会的企业,按照展位费和装修费的50%给予资助。单家企业获取该项目资助累计不超过50万元。上述费用皆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相关工作经费中列支。

三、申请条件

(一)参展时注册登记地、实际经营地在龙华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在受理公告发布的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追溯。

(三)以外汇支付相关费用的,按照受理开始日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依据,折算为人民币计算及资助。

(四)申报年度及上年度经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或上级行政机关认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

(五)申请单位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四、线上申报时间

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3日

五、申请材料

(一)《第一届中国国际供应链促进博览会参展企业补贴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多证合一新版,未换领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还需提供后两项)。

(四)与展会主办方或组展方签署的展位合同协议复印件或展位确认函复印件。

(五)支付展位费的发票复印件,若无法提供发票复印件则提供其他支付凭证复印件。

(六)展位现场图片(体现公司名称、展位编号),若无法提供照片,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上传至广东政务服务网官网后,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原则上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涉及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按照材料清单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六、办理流程

(一)发布公告: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制订受理计划,在龙华政府在线(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网站上发布受理通知。

(二)企业申报: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选择“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选择“中国国际供应链促进博览会资助类”项目,在线填报,预审(10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时限)通过后打印相关资料。

(三)材料接收: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接收企业申报材料,并对申报主体的资质和材料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形式不合格的,解释后退回。(15个工作日)

(四)材料审查: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审批环节;对经审查不合格的,终止受理程序;对经审查需要补充材料的,申报主体应在收到补充材料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充,逾期未补充材料或补充材料后仍不合格的,终止受理程序。(60个工作日)

(五)征求意见: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提出拟资助名单,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经有关部门界定属于严重违法违规、列入失信黑名单或者明确建议不予资助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将视情况予以采纳;相关部门未明确意见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将按正常程序报批。(15个工作日)

(六)对外公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将符合拟资助名单在龙华政府在线(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时限)

(七)资金拨付: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按有关规定办理款项拨付手续。(30个工作日)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不接受任何中介机构代理项目申报,一经发现中介代为申报项目,视情况取消申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相关操作指引见广东政务服务网。

(三)申报网址:在受理期间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相应单位信息注册后方可进行申报。申报单位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有关系统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支持电话咨询。

(四)《第一届中国国际供应链促进博览会参展企业补贴申请书》需认真并准确填写。

(五)纸质材料接收地点: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接收企业申报材料。(地址为:龙华区龙华大道2281号国鸿大厦A座龙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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