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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首批纯电动泥头车(2018-2019)运营里程考核及超额减排奖励发放办法>的通知》(深发改规〔2020〕7号)等相关要求,现开展第十批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第十批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2023年9月-12月纯电动泥头车运营里程奖励)。
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的对象是从事纯电动泥头车运营,产生超额减排效果的单位,即纯电动泥头车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单位。详见《深圳市首批纯电动泥头车(2018-2019)运营里程考核及超额减排奖励发放办法》(深发改规〔2020〕7号)。
申请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的车辆,应符合《深圳市首批纯电动泥头车(2018-2019)运营里程考核及超额减排奖励发放办法》(深发改规〔2020〕7号)规定。
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最高金额为80万元/车。
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按运营里程数进行核算,每公里奖励标准为:80万元/22.5万公里(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深圳市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资金申报系统对已确认申领第一至九批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的企业信息和车辆里程、收款账户等数据进行了固化,系统对后续的里程和申领资金将自动累计。
(一)受理时间:2024年4月3日至4月12日。
(二)受理方式:通过“深圳市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资金申报系统”申报。
(一)在线申报
纯电动泥头车所有人登陆“深圳市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资金申报系统”,在线查看已公示固化的里程数,确认里程和基本信息并填写奖励资金申请。
(二)受理及审查
申报系统自动对比申请单位、车辆及金额等信息;通过申报系统核验的,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对申请材料进行核查。
(三)诚信征询
市交通运输局通过中国信用网、信用中国(广东)、深圳信用网等方式,对申报企业诚信经营情况进行查询,了解申报企业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联合惩戒范围。
(四)公示
市交通运输局将审核通过的奖励资金申领信息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可书面提出异议调查申请。市交通运输局将根据申请进行调查并出具调查结论,调查情况向社会公开。
(五)奖励发放
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财政资金到位情况和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将奖励资金拨付给泥头车所有人单位、生产企业共同指定的资金账户。
若需要重新变更收款账户或遗忘申报系统账号密码需找回的,请于4月12日前联系咨询电话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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