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岗区文化产业集聚空间、重点文化企业及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2022年度考核结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4-04-03 16:33:17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文化产业集聚空间、重点文化企业及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规范、持续健康发展,根据《龙岗区文化产业集聚空间认定与管理办法》《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及《龙岗区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全区文化产业发展实际和疫情对文化产业的影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2022年度各类文化产业集聚空间、重点文化企业及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了年度考核。

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企业持有异议的,可在本公示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其中,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4月2日

  附件:龙岗区文化产业集聚空间、重点文化企业及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考核情况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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