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大鹏新区欠发达股份合作公司股东社保补贴拟补贴对象名单的公示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4-04-10 9:51:04

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扶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经审查,拟对2023年度51家欠发达股份合作公司给予社保补贴,现将拟补贴对象名单进行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名单持有异议的,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将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地址: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2402室

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24年4月9日

  附件:2023年度大鹏新区欠发达股份合作公司股东社保补贴拟补贴对象名单一览表

[  返回首页  ]

服务热线

18565668281(微信同号)

知识产权代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精特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重点技术攻关、单项冠军,工程技术中心、专精特新

微信服务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