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宝安区企事业单位设立的院士(科学家、专家)工作站(室)配套资助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19-05-14 16:09:15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深宝发[2016]6号)文件要求,为促进人才优先发展,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现启动宝安区科技创新人才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企事业单位设立的院士(科学家、专家)工作站(室)配套资助。

 二、申报条件

(一)在宝安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请单位为与院士(科学家、专家)联合建设院士工作站(室)的企事业单位;

(三)设立的院士(科学家、专家)工作站(室)已获得市开办经费资助。

(四)申请单位同一项目已获得过宝安区财政政策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资助标准

对企事业单位设立的院士(科学家、专家)工作站(室),在市开办经费资助基础上,给予市资助额100%、最高100 万元的一次性配套资助。

四、申报时间

2019年05月13日-2019年05月24日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27871916(宝安区科技馆服务二部)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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