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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社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2〕15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文件要求,现对企业吸纳脱贫人口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基本信息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名单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以示负责。我们将对反映人信息及其反映的情况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核实确不符合发放条件的,将取消发放资格。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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