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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宝安区科技创新局现开展宝安区2024年国家、省、市科技项目配套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对国家科技计划(专项)项目、广东省科技计划(专项)项目、市科技主管部门技术攻关专项(重点项目、重大项目)资助的牵头单位,给予配套支持。
二、申报条件
详细申报条件请登录宝安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查看。
三、申报材料
详细申报材料请登录宝安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查看。
四、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搜索申报项目“宝安区2024年国家、省、市科技项目配套奖励项目”,根据要求进行在线填报,并按程序提供纸质材料。
申报单位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申请材料,复印件以A4纸型双面打印,连续编制页码和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每一项材料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全册加盖骑缝章。
五、申报程序
详细申报程序请登录宝安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查看。
六、注意事项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不得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申报,申报材料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提交,提交书面材料时需核验经办人员信息。项目承担单位不得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宝安区科技创新局领导或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宝安区科技创新局举报。
本项目最终实际资助的额度受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总额控制。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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