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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我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升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能,进一步促进我区“6+3”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现就财政专项资金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局严格按照《深圳市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坪府办规〔2023〕1 号)相应标准和程序受理项目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代理我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事宜。请各申请单位按照相关申报指南自主申请,不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协助申报获取财政专项资金的合同,不通过向参与资金审核工作人员输送利益,违法违规提前获取审核信息。
特此通知。
深圳市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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