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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65668281(微信同号)
1.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业务申请->市科技创新委->科技政策->研发资助)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具有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保险登记编码的“一照四号”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5.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
6.研发项目登记材料(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项目登记模块打印的PDF文档及登记所附材料);
7.建立内部研发机构证明材料复印件(销售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企业提供);
企业在申请前,应先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业务申请->市科技创新委->科技政策->项目登记)进行研发项目登记(系统已开通);企业在研发项目登记前,应先进入“科研人员(专家)登录”模块,进行科研人员登记。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正本与副本),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双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在书脊处注明公司名称及“企业研发、高企培育资助(2018)”字样。
深圳市企业研究开发资助奖励10%,企业只要有研发即可申请研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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