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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做好我市“以旧换新”汽车购置奖励项目政策储备,提升汽车补贴项目受理及资金发放的公平性、公正性、便捷性、安全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补贴资金受理及发放平台服务机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在“以旧换新”汽车购置奖励项目实施过程中,服务机构需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完成如下工作:
(一)系统开发及技术支持。按照活动要求,完成系统开发、技术对接、数据收集、信息安全保障等相关工作。
(二)对申请人资格初核。核验申请人信息,通过后台系统对申请人进行实名校验,便利申请人进行项目申报。
(三)建立资金申请台账。动态监控和报告资金申请进展情况,按照预算总额控制申请人数,确保资金申请不超预算总额。
(四)加强风险监测及管控。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攻击、假冒补贴申请系统。若有前述情形或迹象,应当及时报告、有效处理。
(五)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推广。投入一定资源对本次活动进行宣传,包括但不限于商户端宣传、户外宣传、社交新媒体宣传等,提高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提供咨询投诉处理服务。安排专门团队受理企业及申请人咨询、投诉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补贴申请工作平稳有序。
(七)提供补贴资金发放解决方案。遵循保障资金安全、直接支付、便利市民等原则,提出补贴资金发放解决方案。
(八)接受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如实提供系统申报数据,为每名申请人建立“一户一档”,提供数据分析、工作总结等相关报告,主动配合开展绩效评估等工作。
(九)市商务局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与开展提出的其他相关要求。
(一)依法登记设立的组织机构
1.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企业或组织机构;
2.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惩戒且在惩戒期内;
3.近5年内在消费券、汽车补贴等政策或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二)具备实施活动的专业技术能力
1.具备技术开发能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对接和联调测试。
2.具有实名校验能力,能够根据相关要素对消费者信息进行核验。
3.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消费者对平台的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
4.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能够按照相关要求,防止套利,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5.具备较强的投诉处理能力,拥有专业服务团队,能够及时受理活动实施的相关咨询、投诉等问题。
6.具备资金垫付能力。根据实际活动方案情况,有能力分批或全额垫付资金开展补贴活动。
(一)市商务局组成项目小组根据服务机构报送的材料,筛选形成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名单。
(二)召开专家评审会议,组织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陈述、答辩,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并按规定程序形成拟入选服务机构名单。
(三)通过市商务局官网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拟入选服务机构名单。
(四)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确定入选服务机构名单并通过市商务局官网等渠道向社会公告。
(五)具体执行方案以经市政府批准同意为准。
1.深圳市商务局“以旧换新”汽车购置奖励项目服务机构申请书(应包括机构简介、用户数量、经营情况、类似活动经验、本次活动操作方案、风险管控方案等,原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承诺书,承诺具备本通知第二点中(二)实施活动的专业技术能力(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一)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需在投标材料和方案中明确各相关机构、单位的责任及义务。
(二)请有意愿参与本次活动遴选的服务机构于2024年4月24日18:00前将申请材料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inmeiling@commerce.sz.gov.cn,纸质版邮寄或直接交至福田区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2楼1210流通和消费促进处。我局将结合项目经验、方案可行性等进行综合评定,欢迎各有意愿的服务机构报名参与。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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