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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建设和规范管理新材料中试产业化基地,健全光明区新材料“实验室研发-中试产业化-大规模量产”创新链条,支撑引领产业发展,加速光明科学城新材料科研成果“沿途下蛋”,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新材料产业集群。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实际,起草了《深圳市光明区新材料中试产业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现就《深圳市光明区新材料中试产业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公示期内(2024年4月16日起至2024年5月15日下午6点止)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公共服务平台3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gxjlch@szgm.gov.cn,并请附上联系方式和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22日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新材料中试产业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2:《深圳市光明区新材料中试产业化基地认定 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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