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8565668281(微信同号)
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增资扩产奖励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东工信〔2023〕231号)、《2023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增资扩产奖励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我局组织申报了2023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增资扩产奖励项目入库。经企业申报、征求意见、形式审查、专家核查、专项审计等程序,现将入库和资助计划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特此公示。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22日
[ 返回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