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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新区产业发展,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鹏办规〔2023〕9号)、《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鹏办规〔2023〕10号)等文件精神,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从即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开展202401批次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工业投资、引导企业“专精特新”发展)项目申报受理工作。本次项目申报采用“线上申报,集中受理”的形式,受理2022年度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工业投资、引导企业“专精特新”发展)项目。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踊跃申报,并于5月10日前在大鹏新区智慧经服平台完成线上申报。收到初审通过的确认信息后,于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5号楼5316室。
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资金申报事宜,受理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特此通知。
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2024年4月24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鹏办规〔2023〕9号).pdf
附件2: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鹏办规〔2023〕10 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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