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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拟对以下项目给予专项资金扶持。现予以公告,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30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并提供联系方式。
罗湖区商务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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