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办事处关于人才住房配租相关事项的公示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4-04-30 16:58:40

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及《龙岗区人才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单位配租人才公共住房的条件、程序及配租结果公示如下:

 

  一、入住条件

入住龙岗区单位人才住房员工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职工已与申请企业签订有效劳动合同,并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且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申请企业一致;

(二)入住员工(含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同住父母)在本市范围内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正在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

(三)职工(含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已申请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的,入住时应退出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

(四)一房(含单身公寓)房源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含单身人才)配租;二房房源面向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专项职业能力三级及以上的家庭配租;三房及以上房源面向全日制本科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家庭人口为4人(含)以上家庭;硕士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及专项职业能力一级的家庭配租;符合上述配租标准的单身员工或家庭,可合租一套住房。注: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父母、配偶父母及成年子女可列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明的,计入家庭人口数;共同申请人不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未持有本市居住证明的,不计入家庭人口数;

(五)无其他违反我市、区住房保障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形。

 

  二、配租程序

我单位已于2024年4月28日将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住房配租申请条件及所需材料通过本单位网站告知各位员工,后续如有腾退房源,各位员工可参照申请。

 

  三、配租结果

我单位共承租1套住房,入住结果如下(如套数较多可单独作为附件公示):

序号 申请人 婚姻状态 配租小区 房号 户型
1 陈若愚 已婚 荣德荣郡轩 1栋302 二房一厅

 

  四、公示时间

从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9日,在本单位网站或信息公示栏公示6个工作日。

 

  五、投诉举报

欢迎单位员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办公室或其他负责部门投诉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人才住房申请采用诚信申报方式进行,申请员工对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备案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申请员工弄虚作假骗租人才住房的,我单位将依照人才房相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29日

附件下载: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办事处关于人才住房配租相关事项的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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