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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东莞市扶持科技人才创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东科〔2022〕9号)的有关规定,我局现组织开展2024年东莞市扶持科技人才创业计划入库培育企业租金补贴及“里程碑”发展奖励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东莞市科技人才创业计划入库培育企业
(一)网上填报
申请人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租金补贴和“里程碑”发展奖励申请表,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
(二)网上审查
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于2024年6月21日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市科技局业务科室于2024年6月28日前完成线上审核。
(三)提交书面材料
通过审核受理的申请人打印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以A4规格打印并胶装),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镇街(园区)主管部门收集、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7月5日前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技业务受理窗口。
(一)请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按通知要求组织发动辖区内入库培育企业申请,并按要求和时间报送到市科技局。
(二)申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将申请资料递交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初审主要包括审查申请表填写的完整性、规范性与合理性,核对申报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
(三)申请企业请严格按照《东莞市扶持科技人才创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核对自身扶持对象条件,未满足扶持条件时间段的补助申请将予以核减。
(四)申请企业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29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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