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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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技术服务机构:
根据“东莞优品”评价认定工作需要,我局拟成立“东莞优品”质量技术服务联盟,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技术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化服务机构
(二)检验检测服务机构
(三)认证服务机构
通知发布之日起2024年5月7日。
(一)在本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开展相关技术服务的能力,其中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机构应取得相关资质认定(CMA、CNAS等);
(三)近两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申报技术机构应于5月7日前将申报表盖章扫描版(附件)发送至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邮箱,文件名称统一格式:申报类别+机构全称,并提供近两年不少于3个服务项目合同作为佐证材料。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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