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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各商协会和企业:
为支持我市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充分发挥展会平台帮助外贸企业抓订单稳市场的积极作用,根据《东莞市支持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试行)》(东商务〔2024〕25号)及其申报指南(见附件1)的有关规定,我局结合东莞产业发展状况和行业参展需求,通过征集各有关单位、商协会意见,筛选出27场境外线下展作为我局认定的重点境外展会,从组展奖励和物流费用补贴方面对符合条件的组展商协会给予支持,形成了《2024年东莞市重点境外展会目录》(见附件2),现予以公开。
注:在2024年1月1日至5月31日内发生的商(协)会组团项目,备案受理期限适当延迟至本通知公布之后1个月内,逾期不再受理。(详见附件申报指南)
东莞市商务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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