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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我市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8号)要求,我局按程序组织专家对提出备案申请的企业进行了资料评审、现场评估,同意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现予备案并公布名单(见附件)。
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原则,备案企业承担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主体责任,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评价。我局将对评价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管,对存在舞弊、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取消评价备案资质。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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