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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若干措施(2021)的通知》(福发〔2021〕10号)、《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2021)》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拟对第十二批102名福田区执业律师,分别予以“新执业律师”、“涉外律师”和“广东省优秀律师”人才奖励,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实名向福田区律师综合服务中心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并提供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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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司法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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