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8565668281(微信同号)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人才高地计划”相关规定,鼓励在科研机构、重点企业、园区设立大学生联合培养基地,为光明科学城高质量发展吸纳、培养和储备人才,我局结合实际,起草了《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大学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6月16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6月17日(不含)前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和建议:
一、信函方式: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并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大学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电子邮箱:rzjjyk@szgm.gov.cn,并在标题注明“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大学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2024年5月17日
附件:
[ 返回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