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大学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4-05-20 11:13:09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人才高地计划”相关规定,鼓励在科研机构、重点企业、园区设立大学生联合培养基地,为光明科学城高质量发展吸纳、培养和储备人才,我局结合实际,起草了《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大学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6月16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6月17日(不含)前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和建议:

 

一、信函方式: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并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大学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电子邮箱:rzjjyk@szgm.gov.cn,并在标题注明“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大学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2024年5月17日

附件:

1.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大学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2.附件2: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大学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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