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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深圳市深汕高端电子化学品产业园入园项目准入管理,我办起草了《深圳市深汕高端电子化学品产业园项目准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按规定进行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办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由提出异议单位的员工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社保缴纳记录现场提交;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办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办将不予受理。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1栋309室
特此通知
深汕高端电子化学品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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