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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要求,为做好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现就有关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及重大变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更名:即企业仅发生名称变更,不涉及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
(二)重大变化:即企业发生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范围发生变化等,无论名称变更与否)。
2024年5月27日至6月14日
(一)证书有效期内的企业申请变更需提供以下材料:
1.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在“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栏目在线填报申请书并提交申请,下载带有条形码的申请书打印后加盖公章;
2.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变更(备案)通知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拥有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证书(包括但不限于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所列知识产权),各类知识产权应将权属人变更为更名后企业,并附变更证明材料;
6.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7.承诺函(截至目前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重大变化企业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8.企业发生重大变化当年的人员情况说明及人员清单(包括名称变更前后企业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及以及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
9.企业发生重大变化当年的年度研发项目情况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2);
10.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发生重大变化当年的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11.经审计的企业发生重大变化当年的年度财务报表;
12.企业发生重大变化当年的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复印件;
13.其他有助于说明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证书逾期及已注册未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在“企业注册信息管理”——“核心信息修改(更名)”栏目提交申请。
企业请将申请书以及相关材料编制目录后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一份并加盖骑缝章。
请企业按照申请材料清单认真核对,确保申请材料完整准确,在受理时间内将申请材料用EMS快递邮寄至以下地址:
地点: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070室
收件人:高企更名及重大变化
(以寄出时间为准,超过规定寄出的不予受理)
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到期的企业,发生更名及重大变化的情况,请务及时提交变更,否则影响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特此通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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