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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把握“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发展机遇,推动龙华区产业结构升级,引进并扶持重大产业项目在龙华区集聚发展,增强产业经济发展后劲,加快打造“数字龙华、都市核心”,我中心研究制定了《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招大商招优商招好商的若干措施(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中心拟就《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招大商招优商招好商的若干措施(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龙华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
《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招大商招优商招好商的若干措施(修订稿)(征求意见稿)》
时间:2024年6月14日下午
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民塘路385号汇德大厦35层3513会议室(暂定)
本次听证会采取现场听证会方式进行
(一)听证会代表组成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11名,由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行业专家代表、社区代表和社会公众代表等组成。
(二)听证会代表产生办法
1.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行业专家代表各一名,由龙华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邀请、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2.社区代表由街道推荐产生(6名);
3.社会公众代表(2名):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政治权利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一定分析研究问题的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从事措施内有关行业或者关注本措施的公民、专家均可报名。如符合要求的报名代表过多时,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代表不足时,由龙华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根据相关要求邀请有关公众代表参加。
(一)年满18周岁;
(二)能正常陈述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三)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将按听证有关规定公布参加人姓名、职业等信息)。
(四)听证参加人应客观公正,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听证申请人经我中心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由我中心发放《听证会通知书》及听证会相关材料。
(二)听证参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招大商招优商招好商的若干措施(修订稿)(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应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主持人的安排。
(四)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有意参加现场听证会的,请填写附件《听证会报名表》的全部内容,并提供本人身份证的扫描件,于2024年5月31日18:00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qyfwzx@szlhq.gov.cn。
参加人名单确定后,我中心将直接通知参加人本人,告知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同时通过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发布有关信息。
其他未尽事宜,我中心将通过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
2024年5月24日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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