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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第二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4〕48号)和《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开拓国际市场项目资金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3〕267号)等文件精神,现拨付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第二批项目共38,962,289.58元(详见附件)。请相关单位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
特此通知
东莞市商务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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