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广东省特支计划)本土创新创业团队、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 5个项目的申报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19-05-31 11:23:50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府〔2013〕125号)、《广东省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粤组通〔2014〕1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19年(广东省特支计划)本土创新创业团队、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 5个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受理项目

本土创新创业团队、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

 二、项目内容

  【 本土创新创业团队】

  资助标准:

省财政分档次给予本土创新创业团队最高不超过 1 亿元资助,首期拨付 60%,中期考核合格后拨付 40%。结题验收优秀的可申请接续支持。同等条件下,东西两翼地区和北部生态发展区入选团队的资助额度为珠三角地区的 1.5 倍。“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类团队资助额度不超过其项目预算总额的50%。团队成员可同时申报“广东特支计划”个人项目,入选后享受相应待遇。

 申报条件:

① 具有较高创新研发价值或具有战略前瞻意义的重大项目开展研究的本土高水平团队,团队成员具有领衔省级以上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团队成员应具备良好道德品行、科学精神、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

② 团队由 1 名带头人和 5-10 名核心成员组成,年龄原则上均不超过 60 周岁(1958 年 1 月 1 日及之后出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具有稳定合作基础,已连续全职在粤工作 3 年以上(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连续全职在粤工作),入选后需继续全职在粤工作 5 年以上。鼓励优秀青年人才组建团队,所有成员年龄均不超过 45 周岁。

③ 支持港澳地区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作为协作单位参与申报,鼓励粤港澳人才联合组建团队,联合组建的团队要求不少于 50%的成员来自港澳单位,入选后粤方成员需继续全职在粤工作 5 年以上,港澳成员连续 5 年每年在粤工作时间不少于 3 个月。

④ 申报单位应在我省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团队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企业实缴注册资本应达到 1000 万元以上或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达到 500 万元以上;协作单位应在粤港澳地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杰出人才 (南粤百杰培养工程)】

  资助标准:

省财政给予其 120 万元生活补贴。

申报条件:

① 申报人应具备良好道德品行、科学精神、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

② 从事科学技术研究或重大科技工程管理,研究方向属于科技发展前沿领域,在本学科领域有重大发现、较大影响力和精湛的学术造诣,取得创造性成就并作出重大贡献,具有成长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潜力。

③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5 周岁(1963 年 1 月 1 日及之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有效候选人年龄可放宽至 58 岁周岁即1960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已连续全职在粤工作 4 年以上(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连续全职在粤工作),入选后需继续全职在粤工作 3 年以上。

④ 申报单位应在我省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资助标准:

省财政给予其 80 万元生活补贴。

  申报条件:

① 申报人应具备良好道德品行、科学精神、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

② 具有卓越的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申报人组织管理能力,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业绩突出,取得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的创新成果,产业化前景好或能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科技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现代种业和精准农业等 3 个领域。

③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5 周岁(1973 年 1 月 1 日及之后出生),已连续全职在粤工作2年以上(2017年1月1日起至今连续全职在粤工作,下同),入选后需继续全职在粤工作 3 年以上。

④ 高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党政第一负责人)不参加申报。

⑤ 申报单位应在我省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资助标准:

省财政给予其 80 万元生活补贴。

 申报条件:

  申报人的要求:

① 申报人应具备良好道德品行、科学精神、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

② 申报人为企业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③ 已连续全职在粤工作 2 年以上((计算时间截止至 2018年 12 月 31 日))。

 申报企业的要求:

① 企业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前在粤注册,依法经营,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创业项目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② 创办时间 5 年以内的企业,获得风险投资 1000 万元以上(必须是专业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不包括股东追加投资),或最近一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 1000 万元;创办时间 5 年以上的企业,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 1000 万元。同一企业仅可申报 1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含“珠江人才计划”和“广东特支计划”)。

③ 申报单位应在我省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

  资助标准:

省财政给予其 120 万元生活补贴。

 申报条件:

① 申报人应具备良好道德品行、科学精神、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科研水平,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现代种业和精准农业等 3 个领域。

②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0 周岁(1978 年 1 月1 日及之后出生),已连续全职在粤工作 2 年以上,入选后需继续全职在粤工作 3 年以上。

③ 申报单位应在我省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申报时间

截止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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