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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对文体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和促进作用,进一步深入推动文体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增强文化软实力,为全面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及深圳北部中心提供强力支撑。我局起草了《光明区促进文体旅游产业发展“3+2”系列政策(征求意见稿)》,包括《光明区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光明区关于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光明区关于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光明区关于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光明区文化产业园区认定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7月1日(共计32日),若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径向我局反馈,并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反馈方式如下:
一、信函反馈:将书面意见或建议寄送至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同仁路科润大厦16楼1617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反馈:将意见或建议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为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
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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