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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前海规〔2020〕3号)和《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企业回归办公用房租金补贴办法》(深前海规〔2019〕8号)规定,现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前海促进企业回归办公用房专项扶持资金使用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共计1家业主单位提交的房源备案申请、64家承租单位提交的租金补贴申请通过审核,补贴金额18,536,769.91元,由前海产业发展资金安排,本资金为一次性拨付。
二、请各企业前往前海管理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特此通知。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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